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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节 (第3/6页)
坐着,他在屋子里来来回回地走着,一边倾诉着珍弟在人脑研究方面已取得的惊人成果,和接下来可能取得的重大突破。 ??他说:我看过他们合写的几篇论文,我敢说,在这个领域里,他们的研究已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,就这样半途而废,岂不令人痛惜! ??我说:有些事情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。 ??他说:难道金珍是被你们政府权威部门招走了? ??我说:差不多吧。 ??他问:在干什么? ??我说:不知道。 ??他再三地问,我再三地说不知道。最后,他说: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金珍现在在从事保密工作?我还是一句话:不知道。 ??事实也是如此,我确实什么都不知道。 ??说真的,我至今也不知珍弟到底在什么部门工作、在哪里、在干什么,你也许知道,但我不指望你会告诉我。我相信,这是珍弟的秘密,但首先是我们国家的秘密。任何国家和军队都有自己的秘密,秘密的机构,秘密的武器,秘密的人物,秘密的……我是说,有说不完的秘密。很难想像,一个国家要没有秘密,它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。也许就不存在了,就像那些冰山,如果没有了隐匿在水下的那部分,它们还能独立存在吗? ??有时候,我想,一个秘密对自己亲人隐瞒长达几十年乃至一辈子,这是不公平的。但如果不这样,你的国家就有可能不存在,起码有不存在的危险,不公平似乎也只有让它不公平了。多少年来,我就是这样想的,或许也只有这样想,我才能理解珍弟,否则珍弟就是一个梦,白日梦,睁眼梦,梦里的梦,恐怕连擅长释梦的他自己都难以理解这个奇特又漫长的梦了——(续完) ??尽管希伊斯已经一再叮嘱容先生,要她一定转告珍弟,如果可能的话,他应该拒绝所有诱惑,回来继续搞他的人脑研究。但分手后,希伊斯望着容先生离去的背影,几乎突然决定要亲自给金珍写封信。这时,他才想起自己还没有金珍的联络方式,于是又喊住容先生,要金珍的通信地址。容先生问监视人能不能给,后者说可以的,她就给了。当天晚上,希伊斯给金珍写了一封短信,经双方监视人审阅同意后,丢进了邮筒。 ??信正常寄到701,但能不能和容金珍见上面,得取决于信中写些什么。作为一个特别单位,组织上审查个人收发信件,只不过是体现它特别的一个证据而已。当信件监审组的工作人员拆开希伊斯的来信后,他们傻眼了,因为信是用英文写成的。这足以引起他们警觉性地重视,他们当即向有关领导汇报,领导又组织相关人员翻译此信。 ??原信看上去有满满的一篇,但译成中文后,只有短短的几句话,是这样的: ??亲爱的金珍:你好! ??我回来给岳母办事,顺便在c市作短暂停留,方知你已离开n大学,另择职业。我不知你具体在干什么,但从你给人留下的种种秘密性上(包括通信地址)看,我可以想像你一定在贵国机要部门从事神秘重要的事情,如我20年前一样。20年前,我出于对同族人的同情和爱,错误地接受了一个国家(希伊斯系犹太人,这里所指的国家估计是以色列国)赋予的重任,结果使我的后半生变得可怜又可怕。以我的经历和我对你的了解,我格外担心你现在的处境,你内心尖锐又脆弱,是最不适宜被挤压和捆绑的。事实上,你在人脑研究中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,坚持下去,或许什么荣誉和利益都可能得到,无需另辟蹊径。所以,如果可能的话,请听我的忠告,回去干你老本行! ??林·希伊斯 ??1957.3.13于c市友谊宾馆 ??很显然,这封信里透露的意思,和容金珍平时的表现是一脉相承的。这时候,人们(起码是相关领导们)似乎不难理解容金珍为什么表现如此差劲,因为他身边有这个人——苦心忠告他回去干老本行的洋教授!林·希伊斯! ??·19· ??第三篇 转 ??七 ??其实,由于信内容不健康,容金珍并没有收到此信。不该问的不问,不该说的不说,不该知的不知,这是701最根本的纪律。所以,没收这类信,在701不是违法,而是纪律。作为组织来说,他们希望这种信来的越少越好,免得老是动用纪律,在组织和个人间埋下过多的秘密。 ??但是,对容金珍来说,这种秘密简直无法消除。一个月后,信件监审组居然替他收到一封发自x国的信——是x国,太敏感了!拆开看,内文又是英文,看落款,还是林·希伊斯。这封信比较长,换句话说,在这封信中,希伊斯劝说容金珍回去干老本行的用心表露得更加充分无遗。信中,他先是谈了些刚从某学术刊物上看到的有关人脑研究的最新进展,然后有点言